【热点聚焦】《民营经济促进法》粤商谈|坚定信心,民企大有可为

来源:广东省工商联公众号

2025年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下称《民营经济促进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广大民营企业备受鼓舞,倍感振奋,纷纷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下一步,将坚定发展信心,坚持依法经营,坚守高质量发展之路,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民企力量。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工商联(总商会)主席(会长)、广东省民营经济国际商会荣誉会长、研祥高科技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陈志列:

非常荣幸在会议现场见证了这一载入中国法治史册的瞬间,深切感受到立法背后凝聚的国家意志与时代脉搏,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对民营企业如山厚爱、似海情深的关心、关怀、关爱。

作为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亲历者和法治建设的见证者,我有幸参与了对《民营经济促进法》提出建议,到参加司法部举行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启动会并发言,再到这次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通过、法律最终落地。对此感到无比振奋,心潮澎湃,内心激动与自豪之情溢于言表。

《民营经济促进法》共计9章78条,每一条款都凝聚着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关怀、重视支持,释放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强烈信号,将进一步激发民营高科技企业创新主体的活力,汇信心,凝共识,聚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注入强大正能量。

作为广东省工商联主席,将紧密联系和带领广大民营经济人士认真学习《民营经济促进法》,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定发展的信心,继续发挥好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助力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作为一名民营高科技制造业企业家,将抢抓《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的有利契机,一如既往地带领研祥坚持听党话、跟党走,坚持自主创新自立自强,加大研发投入,努力攻关和牢牢掌握属于自己的关键核心技术,加强作为头部企业的示范作用,不断引领行业技术创新,努力做强实体、做精主业,争当科技自立自强的尖兵。

 


广东省总商会名誉会长,TCL创始人、董事长李东生:

《民营经济促进法》首次将“两个毫不动摇”写进法律,是“两个毫不动摇”政策的延续和升华,将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为广大民营企业营造更加公平、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持续坚定民营企业的发展决心,激发民营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激情。

TCL始终对未来发展充满信心,持续深耕高科技、重资产、长周期的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过去4年,TCL华星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080亿元,目前在半导体显示产业累计投资2800亿元。未来,TCL将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不断推动科技制造业转型升级,助力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惠州市工商联(总商会)主席(会长)、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涛:

《民营经济促进法》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全方位保障民营经济的权益,既体现了对民营经济所作贡献的肯定,也表明了对民营企业家的尊重和重视。进一步健全了服务保障体系,为民营经济创新发展提供了更大的平台,更强的支撑。

 

 

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湛江市工商联(总商会)主席(会长)、广东省民营经济国际商会荣誉会长、广东金岭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创始人林水栖:

作为一名民营经济人士,一直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很及时、很关键,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民营经济促进法》从公平竞争、科技创新、投融资支持、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完善相关制度,直击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呼应了现实需求,增强了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法治信心和安全感,有利于为广大民营企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推动我国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从企业的角度来说,国家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让民营企业家更加有信心了,将结合自身发展的实际,在技术上求新攀登,在市场上加快拓展,在坚守传统制造业根基的同时,以科技创新为引擎,加大创新投入,练好企业内功,提升自身实力,更好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作为湛江市工商联主席,接下来,将通过不同形式认真学习宣讲好《民营经济促进法》,做好政企沟通桥梁,凝聚社会共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助力《民营经济促进法》实现最大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云浮市工商联(总商会)主席(会长)、广东省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荣誉会长、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温志芬:

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首次将“两个毫不动摇”“两个健康”写入法律,这是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大政策信号。《民营经济促进法》以法律形式保障民营经济的合法地位,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制度保障,让民营企业家真切感受到党和国家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对民营企业家“自己人”地位深刻认同和尊重。为此,感到十分振奋鼓舞,信心满满。     

民营经济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要把握新发展机遇,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温氏股份创业42年来,一直坚持听党话、跟党走,积极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我们始终坚持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90年代就开始探索生物育种等技术研发,累计投入30多亿元的育种科研经费,为种源自立自强打下了坚实基础。《民营经济促进法》在科技创新、投资融资等领域,真正给予了民营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保障。未来,温氏将持续提高科研经费投入,加大力度推进生物技术、绿色环保技术、数字化转型等重点项目攻关,持续推进畜禽、食材、食品三产融合发展。未来五年,将以每年10%-15%的速度发展鲜食品业务;积极参与“百千万”工程,大力推进“技改”,提升劳动效率,提高农户户均养殖规模和效益;通过重塑农户服务和保障体系,对农户进行更多的技术服务支持以及养殖保障,让农户适应现代化高效养殖新业态。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让企业家看到民营经济更加光明的未来,也对企业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新征程上,民营经济大有可为,也必须有所作为。

 

 

广东省总商会副会长、茂名市工商联(总商会)主席(会长)、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明旺: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对于广大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而言,是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这是我国首次以立法形式确立了“两个毫不动摇”和“两个健康”的原则,明确了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与平等发展权,为民营企业发展注入了强心剂。《民营经济促进法》里涵盖的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等内容,正是在当下复杂多变的全球经济新格局中,中国新能源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亟需的重要助力。欣旺达将持续关注法律细则的进一步落地,也将秉持“成为受人尊重的世界级新能源企业”的企业愿景,坚持以全球化、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的“四化”战略为引领,加强科技创新、加快出海步伐、专注品牌提升,为中国新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欣”的更大贡献。

 

 

广东省总商会副会长、中山市工商联(总商会)主席(会长)、广东毅马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燕航: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无疑是一场“及时雨”,它用法律的形式为民营经济“正名”,为民营企业家“撑腰”,将为增强民营企业投资信心、稳定市场情绪注入强心针。同时“两个毫不动摇”“促进两个健康”首次被写入法律,意味着对民营经济的关心爱护从政策层面的“精准施策”上升为制度层面的“刚性保障”,让企业家真切感受到党和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以及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的深刻认同,让企业家再次吃下发展定心丸。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第七、八条明确“各级工商联要充分发挥在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民营经济组织经营者思想政治建设,引导民营经济组织依法经营,提高服务民营经济水平”,这是工商联系统开展工作的方向和法律保障。作为中山市工商联主席,我将认真履行职责,团结凝聚中山民营经济领域的力量,不断推动民营企业聚焦实业、深耕主业、强化科技创新,努力把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同时积极引导各方力量形成尊重劳动、尊重创造、尊重企业家的社会环境,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为推动中山经济社会向更高、更快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