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开展2021年广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法律宣传月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活动

Source:秘书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根据全国工商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开展“法律三进”活动和《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广东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印发2021年广东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近日,省工商联(总商会)、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法律宣传月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本次活动时间为2021年8月中旬至9月中旬。活动内容有: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开展宪法、民法典进商会协会、进企业活动,提高商会协会、民营企业负责人运用法律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活动”。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多形式指导企业依法用工,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积极宣传惠企政策,开展巡回专题宣讲、咨询活动,发放劳动法律宣传资料等;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帮助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积极推动企业合规管理,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开展法律暖企行动。对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宣传惠企政策等,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开展法律风险防范宣传。对本地、本行业民营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普法,加强新业态、新模式、新行业等法律问题研究和专题培训;开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宣传。加强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宣传,开展标准化进企业、进商会协会宣传活动,提升民营企业标准化能力水平;充分发挥律师服务队伍作用。邀请警官、法官、检察官以案释法、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民营企业普法宣传活动,经常性地组织律师服务队伍开展送法进商会协会、进企业活动;广泛运用新媒体开展宣传。运用微信公众号、网站、小程序、微视频、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通知》明确了相关工作安排,省工商联(总商会)、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将联合在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共举办四期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巡讲活动。

商会秘书处拟根据《通知》精神,按照会领导的要求,加强对会员企业在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的调研工作,及时了解会员的有关做法、成效和法律服务需求,切实做好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对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