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工商联下发《关于成立广东省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粤工商联发[2021]33号):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综合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商会组织优势和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人民调解法》等规定,经研究并报司法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广东省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
调委会设主任由广东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陈继山担任;副主任由我会会长、广州福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王福亮和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涛担任;委员设4名;在受聘的65名调解员中,有我会的郭健秘书长、广东智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克宇律师、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曹阳辉律师、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谢兰军律师等4位。调委会内设办公室,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承担。
调委会在调解非公有制经济主体之间,非公有制经济主体与公有制经济主体、其他社会组织以及自然人之间的商事纠纷、劳动争议等发挥重要职能作用。同时也对商会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提升,人民调解的规范化、法治化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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