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工商联印发通知(粤工商联发〔2022〕8号)就贯彻《全国工商联关于推动民营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意见》提出工作措施及分工意见。【“专精特新”,是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中小企业。】
文件就推动民营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从加强宣传引导、推动政策落实、推动协同创新、加强融资服务、加强人才服务、加强法律和标准化服务、充分发挥商协会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协同、加强示范引领等十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明确了省工商联各部室、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各地级以上市工商联、省工商联各商协会推动工作落实的分工。
下来,我会将根据省工商联文件精神,结合本会实际,做好本会落实推动民营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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